立院三讀
要收碳費了 立院三讀通過氣變法
平均地權條例三讀 炒房最重罰5000萬元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三讀 遺屬補償金提高為180萬元
立院刑法三讀 不實性影像營利最重判7年
台版晶片法三讀 研發投資25%可抵減營所稅
精神衛生法大翻修三讀 補強社會安全網
警械條例修正三讀 危急時警察可直接開槍
立院三讀 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人員赴中須經審查
避免借名登記糾紛 立院三讀通過「宗教團體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
國安法修正案三讀 竊取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最重判12年
「威權時期權利回復條例」三讀 受難死亡賠償1200萬元
促轉條例修正案三讀 促轉會業務將移交6大部會
「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三讀 教召5次發獎金、國軍醫院免掛號費「建築法」修正案三讀 強化原有合法建物耐震安全
立院三讀 危險公寓大廈限期成立管理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