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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先生這麼說-王女在菜市場罵了攤商一句「哭爸」(音同靠北,台語罵人用語)。攤商告到法院,原本王女一審被判罰金5000元;案子來到二審,法官竟判王女無罪!專訪陳君瑋律師,探討什麼是公然侮辱和誹謗?罵了什麼,所付的代價完全不同。原來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哭爸」一詞隨文化演進,不再有詛咒之意,甚至連社群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