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反擊國台辦 內政部:兩岸交流均依法規範 不容恣意評論
政治協議監督機制修法 民團:須防行政機關違法談判
陸委會:兩岸政治協議影響大 須嚴謹規範
內政部提醒村里長勿與中國簽協議 否則恐挨罰50萬兩岸政治協商門檻 綠稱修法迫切 藍批製造對立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三讀 違法中資最高可罰2500萬國人任職中國社區主任助理違法 內政部首波開罰2人
立院初審通過 違法來台中資重罰2500萬縣市首長赴港澳 陸委會擬修法規範
高規格監督 兩岸政治協議須國會雙審議與公投通過
凌友詩保留申訴權利 內政部:申訴是國民基本權利
被罰50萬元 凌友詩:保留申訴權利
凌友詩違法任中共政協委員 內政部開罰50萬
時力提修法 兩岸政治協商須經雙公投
簽和平協議須公投 藍促先審兩岸監督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