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安現場-立法院會上周五表決通過攸關「18歲公民權」的「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一條之一條文」。專訪高中公民老師黃益中,談校園中公民課堂上,高中生如何學習與實踐公民權益。
(立法院長游錫(方方土)(右)25日敲槌三讀通過18歲公民權修憲案,未來年滿18歲的中華民國國民,依法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參加公民投票之權,以及被選舉權。左為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中央社記者吳家昇攝 111年3月25日 (圖:中央社))
儘管接下來還要面對年底是否與九合一選舉合併投票複決的步步難關,但這一場表決是在朝野無異議,以109票全數贊成的情況下獲得通過。更是立法院17年來,首次通過之修憲案、需交由公民複決的首例。
(立法院會25日處理18歲公民權修憲提案時進行表決,全案三讀表決時,出席立委增為109人,贊成109人、反對0人、棄權0人,全案通過。後續將交由公民複決,這也是首次修憲案交由公民複決。中央社記者吳家昇攝 111年3月25日 (圖:中央社))
黃益中分享,「公投法規範18歲能參與投票」與「公職人員選舉選民年齡降到18歲」是兩件事。台灣是全球少數20歲才能投票選舉的國家,因此非常期待這一次修憲行動可以一步到位。
(全教總肯定朝野立委全數贊成18歲公民權修憲案。(全教總提供))
他以校園中學生主動發起關懷俄烏戰爭「連儂牆」為例,說明如今的高中生不再是只知道重分數、死讀書的學生,孩子們願意主動關懷人權與民主議題,正是「賦予權力,青年就展現態度」的最佳寫照。
(立法院28日張貼通過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一條之一條文修正案(18歲公民權)公告,公告期間即日起至9月28日止,之後將送中央選舉委員會。圖為新北市樹林高中學生到校上課。 (圖: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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