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先生這麼說-美國勞動部在九月底,首次將臺灣漁獲名列「兒童及強迫勞動製品清單」,可能造成台灣漁獲損失高達新台幣500億元!專訪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談列名名單之中,凸顯部份台灣漁船老闆長期不友善對待外籍漁工的事實。
(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綠色和平等多個團體,1日上午在政府所舉辦的「防制人口販運國際工作坊」大會門外抗議;圖為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祕書長李麗華(前右)說明漁工處境。)
(台灣在去年6月獲得歐盟漁業黃牌解禁,隨後環保團體台灣綠色和平便啟動規劃1年的遠洋漁業調查,他們在去年夏天前往大西洋某處港口,對台籍漁船的漁工進行訪談,19日公布「台灣遠洋漁業調查報告」,發現台灣仍強迫勞動、非法漁業、漁獲非法轉載等行為。(蕭照平攝))
長久以來,部份漁船老闆利用登記手續簡便、低稅賦等特性,在萬那杜等國家註冊登記船籍成為「權宜輪」。雇用外籍漁工後,只付出少得可憐的工資,讓漁工在惡劣的環境中工作和生活。超時工作、居住條件極差、甚至是電擊虐待,換來了台灣被列名的惡果。
(全球性環保組織「綠色和平」東南亞辦公室9日向國際媒體發布「海上奴役」調查報告,台灣綠色和平表示,報告中指出有部分台灣遠洋漁船不當對待外籍漁工。漁業署則呼籲提出具體事證,經查屬實絕對嚴辦。(綠色和平提供))
施逸翔表示,政府該負起改善漁工工作與生活條件的最大責任。趕緊明訂漁工工時條件、讓台灣的漁產品建立不虐待漁工的履歷保証、才能讓漁工朋友享受應有的待遇。

(外籍漁工開放多年,漁業署統計,沿近海漁業目前約聘9000多人,享有勞健保,薪資須為法定最低工資以上;遠洋漁業境外僱用人數約2萬1000人,月薪450美元,規定雇主須為其投保醫療及意外險,身故給付需達新台幣100萬元以上,海內外都有勞資糾紛申訴管道。)
而消費者,面對餐桌上的漁產,不妨思考漁產來自怎樣的工作條件?行有餘力,也可以支持漁工團體對外籍漁工的扶助,一件冬衣、一筆奉獻,就能慢慢改善漁工們的生活。

(外籍漁工開放多年,漁業署統計,沿近海漁業目前約聘9000多人,依「就業服務法」聘僱,享有勞健保,薪資須為法定最低工資以上;遠洋漁業境外僱用人數約2萬1000人,月薪450美元,為國際行情中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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