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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不是沒事,只是依民法論處!刑法239條為什麼違憲?維繫婚姻的,是真愛還是法律?

  • 播出時間: 20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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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安.台灣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做出釋字第791號解釋,身兼大法官的司法院長許宗力(中)率所有大法官,29日下午在憲法法庭公開宣示釋憲結果,刑法第239條通姦罪及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對於配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規定違憲,立即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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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先生這麼說-論戰超過18年!通姦是否有罪?配偶通姦,可不可以只告小三、小王?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日前做出釋字791號解釋,公開宣示刑法通姦罪、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均違憲、失效!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29日下午做出釋字第791號解釋,宣告刑法通姦罪、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均違憲,立即失效。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會後舉行記者會說明。)

專訪真理大學法律系吳景欽副教授,談日後對於婚姻外遇,將成為完全民事糾紛,由損害賠償、離婚及剩餘財產分配等民事官司解決。吳景欽表示,刑法239條立法理念源自於清代末年的一夫多妻制,早就不合時宜。

(針對刑法第239條通姦罪、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是否違憲,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做出釋字第791號解釋,29日下午在憲法法庭公開宣示,刑法第239條通姦罪及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對於配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規定違憲,立即失效。)

長久以來,不但以本條條文判刑案例不多,就算判刑也頂多6個月。從捉姦到發監入獄,這當中不知道耗費多少司法資源。更遑論相關法律互相扞格,互告頻繁。幾乎可以說,捉姦只是為了離婚做準備。那直接以民法處理這些糾紛,顯然更有效率。也因此司法院與法務部將啟動修法因應。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29日做出釋字第791號解釋,認定通姦罪違憲。提出釋憲聲請的法官之一、台中地院法官張淵森(圖)表示,這項宣告符合國際人權潮流,符合人權保障意旨,感情的事情不應該用刑法來處罰。)

他強調,除罪化絕對不是合法化,只是不以刑法論處。該維繫婚姻的,真的不是刑法!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29日做出釋字第791號解釋,宣告刑法通姦罪等規定違憲,即起失效。婦女新知基金會等性平團體在司法院外舉行記者會,呼籲儘速強化有利婚姻家庭平等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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