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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安現場-7月1日起,在政府部門、學校、百貨公司業及購物中心、連鎖速食店等四類地點消費,內食餐飲將不得提供一次用塑膠吸管。如有業者違規,第一次會先勸導,第二次之後則開罰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的罰鍰。不過取得「生物可分解塑膠」環保標章、工廠出廠已附有吸管商品,則不在管制範圍內。

(環保署副署長沈志修29日表示,4大場所內用禁供塑膠吸管政策7月會如期上路,但由於法令已經完成預告程序,若店家提供外帶者吸管或是顧客內用又改外帶,不會針對店家開罰,而是改用勸導方式。)

(4大場所內用禁供塑膠吸管政策7月上路,環保署副署長沈志修1日表示,限制使用塑膠吸管是國際趨勢,環保署推動此政策是希望引導民眾改變習慣,所以優先從「不一定需要使用吸管」的內用環境開始管制,逐步引導民眾及業者適應。)
專訪社團法人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 TEIA專案經理陳姿蓉,談談台灣一年被丟棄的塑膠吸管有30億支,此番措施預估也只能減少1億支的丟棄量,但已經意義非凡。陳姿蓉表示,這項措施最大的用意,在於以政策帶動產業風向,讓非塑膠材質吸管業者願意進入市場。未來希望可以做到所有拋棄式用具,都能不以塑膠材質製造,並希望進一步引導民眾以自備取代拋棄式使用。事實上, 小琉球早已實施「 琉行杯共享行動」計劃,觀光客在小琉球租用可回收重複使用材質的杯具飲用手搖飲料。

(環保署日前預告4大公共場所內用禁供一次性塑膠吸管相關草案,讓民眾產生不少疑慮,不過其實像是紙吸管(下)、生物可分解材質吸管等,都不在禁止範圍內。圖上為玻璃吸管。(圖:中央社))

(台灣甘蔗纖維吸管 搶攻加拿大市場台灣甘蔗纖維吸管研發技術有成,已有台灣移民在加拿大東西兩岸拓展植物纖維吸管新事業。(許承勛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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