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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主權移交中國大陸後,不時出現遊行示威,以去年「反送中」運動規模為最,而香港眾志前成員黃之鋒、林朗彥和周庭因參與「反送中」觸犯「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遭判處入獄7~13.5個月。審視實施「港區國安法」後,審理標準相較香港之前及台灣類似抗爭有否違法有哪些差別?刑度輕重有何拉鋸焦點?這起案件是否凸顯香港司法運作將成為壓制社運常見手段?訪問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教授胡博硯觀察探討。

香港銅鑼灣 反送中遊行 2019.09.06 (Joseph Chan/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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