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社企風起雲湧
近年來「社會企業」在全球蔚為風潮,歐美國家起步較早,韓國則是亞洲第一個「社企」立法國家。台灣這幾年也跟上這股風潮,以解決社會問題為主要目的或重要目的的公司或組織,據統計已超過上千家。
所謂的「社會企業」是透過創新企業模式,解決社會問題,被視為能在非營利組織追求善意,與營利事業追求利益之間,取得中間平衡點。
以台灣第一個「社會企業商品」網路購物平台「17support」為例,台灣社會公益行動協會就秉持「用消費改變世界」的理念,透過集結全台各地的社會企業品牌,販賣對人類、環境友好的「好東西」與「好理念」,提供大眾不一樣的消費體驗。協會成員連珮羽說:『(原音)我們希望讓社會企業不僅只是做公益,我們還要能賺錢,我們也希望說不是只有我們好,是希望大家都好,我們也希望說每個商品,我們在選擇一些夥伴的時候,我們需要這些商品都要有社會議題,能解決社會的問題。像這個有機布衛生棉,就是屬於它可以能解決環境的問題,而且使用的是公平貿易的有機布,還有這個公平貿易的巧克力,也是第三方可以真正換取一些幫助當地的一些農民的一個獲利,而不是被中間通路給剝削了。』
2010年成立的「以立國際」則是透過創新「接力賽式」的國際志工模式,推動台灣熱血青年到海外服務弱勢社群,體驗異國文化與創造改變。「北歐先生手工甜點專賣店」庇護工場,提供對工作有熱忱的身障朋友職業輔導訓練;「繭果子」2013年正式成為世界公平貿易組織WFTO的會員,以台灣設計,並與開發中國家弱勢團體合作生產融合傳統工藝文化的生活產品。這些團體都展現了台灣社會企業的多元與行動力。
◎2014台灣社企元年啟動
這股台灣掀起的社會企業新浪潮,以及與對青年產生的吸引力,政府也注意到了。行政院2014年9月4日核定通過經濟部提出的「社會企業行動方案」,宣示台灣「社會企業元年」正式啟動。
行政院的行動方案中界定所謂的「社企」,廣義來說是指以創新企業模式解決社會問題;狹義定義則須滿足3條件,包括具「公益」目的;每年須出版公益報告,交由會計師查核簽證;每年帳上須保留三分之一盈餘,不得分派給出資股東。
策略上,行政院則擬定4大方向,希望透過政府的力量,營造有利於社會企業創新、創業、成長與發展的生態環境。行政院政務委員馮燕說:『(原音)行政院核定通過了社會企業行動方案,政府在這個行動方案下,用4個主要主軸:調法規、籌資金、建平台、倡育成4個方面,一起來結合所有的政策資源跟政策措施,用社會企業...也就是創新的手法,解決社會新興問題。』
依照政府的規劃,「社會企業行動方案」前3年預計投入新台幣1.6億元,跨部會協助青年投入社會企業;另外,政府也將協助社會企業尋找公有地,並以合理租金提供社企創業使用。
◎社企仍面臨重重挑戰
儘管「社企」的出現,被認為有助於解決社會結構產生的種種問題,但面臨的挑戰也不少。台灣第一個以社會企業為主題的華文資訊平台「社企流」營運長陳玟成指出,一般人對於甚麼是「社會企業」,「社會企業」與「企業社會責任」之間的差異也很模糊。
陳玟成指出,「社企流」的立場是鼓勵各種形態的社會企業,鼓勵企業追求利潤的同時,也應善盡社會責任,非營利組織則應該思考如何找到新的創新模式取得更多資源;此外,如何說服民眾以實際行動支持社會企業,而非以價格衡量價值,都還需要多宣導。陳玟成說:『(原音)還有一個部分就是教育一般的消費者去認識到說,更有社會責任、社會企業精神的這些組織,其實值得我們去支持,用消費的力量改變整個社會的結構,因為當每個企業因為這個消費力量被迫去改變,去製作更友善環境、更具有社會責任的這個產品的時候,其實對整個社會是有正向的幫忙。』
永續經營則是「社企」遭遇的另一個難題,以韓國為例,超過8成「社企」沒有盈餘,光仰賴政府補貼或民眾愛心,要如何突破困境?都值得台灣「社企」思考。
「社會企業」本身擁有其理想性,台灣社會不論官方或民間都還在摸索、學習,包括是否要明確定義「社會企業」的內涵、租稅要如何負擔以避免阻礙社企發展等,各界都還有不同的意見,需要透過更多社會對話,凝聚共識,讓「社會企業」真正扮演解決社會問題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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