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ITC是在18日透過新聞稿公布上述結果。
按照美國國內程序,商務部接到美國廠商的申訴發起調查、並做出初裁後,會送交USITC作出終裁結果,而USITC駁回商務部初裁的例子,較為少見。
美國商務部今年9月中時認定,台灣、巴西、印尼、南韓及巴基斯坦等五國所生產的PET樹脂,以低於公平價格在美傾銷,商務部送交USITC,請求對台灣廠商遠東新世紀公司、環世聚酯(香港)股份有限公司、及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課徵最高達45%的反傾銷稅。
商務部當時還指出,台灣廠商中擬予課徵稅率最高的新光合成纖維,在調查期間未充分回答商務部詢問。
不過,USITC在18日投票決定,包括台灣在內的PET樹脂廠商在美銷售,未對美國相關產業造成實質損害及威脅,包括USITC主席約翰森(David Johanson)在內、共五名委員投反對票,駁回商務部初裁要對相關國家銷美PET樹脂課徵反傾銷稅的請求。
台灣的PET樹脂去年銷往美國金額達1億5,400萬美元(約新台幣47.4億元),是這次受調查五個國家中金額最高的,其次為巴西的1億5,25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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