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公投法有「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1個月起至6個月內舉行公民投票,該期間內有全國性選舉時,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的規定,但有地方政府聯名建議公投跟大選應該脫鉤處理。為此,中央選舉委員會27日舉行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
與會學者成功大學政治系暨政治經濟研究所教授楊永年表示,不管是地方選舉還是公投選舉其實都是中央政府的責任,特別「公投綁大選」已經入法,貿然脫鉤不僅有違法之虞,還會有不小的社會成本;他認為合併舉行已經是勢在必行。他說:『(原音)公投跟地方選舉若要脫勾,除有違法之虞可能要付出較大的政治或社會成本,這不能忽視,就選舉跟公投兩項政策都是中央政府責任,地方政府是承辦協辦,所以中央政府必須承擔最大責任或概括承受所有問題,這毋庸置疑,我本人淺見這應該是勢在必行。』
雖然各方對條文「全國性選舉」的解釋出現差異,因此推論公投跟地方選舉或許能脫勾辦理,但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蘇彥圖認為,除了要回歸立法原意與行政體系思考外,他也說當遊戲進行中,最好也不要改變規則。他說:『(原音)立法者原意還有整個體系解釋,確實會比較傾向只要是辦理全國性的選務就會是屬於全國性選舉,且一個關鍵,中選會之前就一直規劃要同時舉行,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則就是你在遊戲進行當中,不要改變遊戲規則。』
其實出席會議的專家學者以及政黨代表,都對「公投綁大選」有共識,主持公聽會的中選會委員林慈玲也在會議一開始就明確表達,中選會不僅希望能促成公投案,且地方選舉跟公投同日舉行也是中選會持續的工作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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