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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預告修正 限縮陸客入境及放寬探親規定

  • 時間:2018-09-26 14:49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王韋婷
移民署預告修正 限縮陸客入境及放寬探親規定
移民署長楊家駿。(劉品希 攝)
移民署9月預告修正「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修正草案,縮短中國旅客來台健檢、醫美證件效期規定、放寬中國民眾來台探親資格等。修正草案也規定,曾任中國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團體職務者,可不予入境。

移民署9月預告修正「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修正草案,對中國旅客入境台灣的規定予以緊縮或放寬。
修正草案指出,中國旅客來台灣健檢、醫美證件效期由6個月縮短為3個月單次入出境許可,停留期間最多15天。另外,法條原本規定,現任中國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成員,得不許入境;草案修改為「曾任」。移民署長楊家駿表示,實務上針對「曾任」者有需要管理,也不代表曾經擔任相關職務就一定拒絕入境,草案是將規範「明文化」。他說:『(原音)目的是「曾任的」我們也需要納入管理,可是曾任是不是直接拒入,不是一回事,不一樣的。現在針對「曾任的」,實務上有需要做管理,所以針對「曾任的」明文化,有的根本昨天卸任、今天就要來,所以會個案看這個東西。』
至於,移民署此次修正法規是否與中國開放台灣民眾申請居住證有關。楊家駿回應,法制作業都要時間,不可能因為居住證就馬上提出反制措施。楊家駿表示,上述相關修正去年就已經預告過一次,今年再次預告,是因為預告過程中發現有內容必須再調整,新增了放寬中國民眾來台探親相關規定。
修正草案將探視資格從台灣地區人民三親等內血親,增加「及其配偶」,以及原本經許可團聚並懷孕7個月以上或生產、流產後2個月未滿者之父母,再增加「或為經許可依親居留、長期居留者之二親等內血親及其配偶」。
相關修正草案正在60天預告期中,徵詢各方意見,期滿後將送跨部會審查,最後報行政院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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