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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田濕地改滯洪池 內政部:方向可考慮

  • 時間:2018-09-25 16:36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蕭照平
鹽田濕地改滯洪池 內政部:方向可考慮
內政部長徐國勇。(歐陽夢萍 攝)
高雄市的滯洪池經驗成為民進黨立委在今天(25日)質詢行政院長賴清德治水議題時,最常被拿來討論的議題。民進黨立委葉宜津更進一步建議,包含閒置的鹽田或沒有特殊物種的濕地也應該作為滯洪用途。對此,答詢的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這方向可以考慮。

行政院長賴清德25日赴國會針對0823中南部水患提出治水專案報告並備質詢,高雄市的滯洪池成為朝野立委討論減災的重要設施,而民進黨立委葉宜津進一步提出建議,主張鹽田跟濕地可以改做為滯洪池。
葉宜津認為清淤、疏濬還有備便抽水機是防治的基本工作,增闢滯洪池也是未來可以努力的方向,她認為除了利用台糖的閒置土地外,在台南河川出海口、已經荒廢沒有使用的鹽田也可以做為滯洪用途;另外,沒有特殊物種的濕地,也可以做為滯洪之用。對此,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雖然濕地的主要功能不是用來滯洪,但內政部會「會考慮」。他說:『(原音)濕地其實是我們陸地生態跟海洋生態中間的一塊地,所以是緩衝帶,事實上是可以裝水,所以化為濕地的功能不是用來當滯洪池,不過滯洪池跟濕地在某程度是有重疊,這可以考慮、會研究。』
葉宜津更參考新加坡經驗,主張超過2,000平方公尺的新建物,應該要配有一定的滯洪空間。她說:『(原音)為了因應極端氣候,我們要不要也來效法新加坡,新建案要求建商必須設計儲水系統需保留20%到35%的所謂綠屋頂、雨水花園、生態滯留池或濕地綠覆面。』
行政院長賴清德回應表示,其實在台南市已經有重劃區採取類似作法,未來全國確實是可以往這方向努力;而內政部長徐國勇進一步補充,包含綠建築或建築基地超過300平分公尺的建案,其實都有雨水滯洪的設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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