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護照遭阻對父提告 沙國法院罕見判女兒勝訴
- 時間:2018-09-21 20:50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黃啟霖
保守的沙烏地阿拉伯規定,女性須獲得男性監護人同意,譬如父親、丈夫或其他男性親戚,才能旅行、結婚和做其他事情。
親政府的「烏加茲日報」(Okaz)等沙國媒體報導,住在西部吉達市(Jeddah)的一名女孩,因父親拒絕讓她申請護照,以出國念書,而設法要與父親斷絕監護關係。
沙國民事法庭本週要求,這名父親必須為他女兒申辦護照。
報導並說,這名女孩是大學生,過去10年和她的母親同住,和父親則已6年未見面。
沙烏地阿拉伯正在進行影響深遠的社會改革,包括做出歷史性決定,准許女性開車、前往體育場看足球賽和工作。對沙國女性而言,這些事因傳統上對性別角色的侷限而遙不可及。
沙國王儲穆罕默德.沙爾曼(Mohammed bin Salman)為後石油時代提出的2030年願景改革計畫,設法要在下個10年結束前,將女性在職場的比例提高至接近三分之一,目前約是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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