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研議多時的台灣公共媒體未來發展藍圖,今天(20日)由文化部長鄭麗君親自召開記者會。(江昭倫 攝) 文化部研議多時的台灣公共媒體未來發展藍圖,今天(20日)由文化部長鄭麗君親自召開記者會,說明「公共媒體法」草案修法重點,包括修正「公共電視法」為「公共媒體法」,「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修正為「財團法人公共媒體文化事業基金會」。 草案也明定「落日條款」,修法後2年內,中央廣播電臺與中央通訊社將與公媒基金會整合,對外執行業務時,得保留央社與央廣對外名稱,董事會選任、經費來源都會有所變革。 該草案即日起預告30天,徵詢社會各界意見,10月份送交行政院,12月送立法院審查,希望趕在明年6月完成三讀,讓台灣公共媒體法制更完備,對內強化文化平權,對外,打造成為國際信賴的新興公共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