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社報導,許通美是在回應學者切斯特曼(Simon Chesterman)的臉書(Facebbok)貼文時,做出上述表示。作為新加坡國立大學法學院院長的切斯特曼,在臉書上分享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對印度6日裁決的報導,恭喜自己的老同學和其他人改變成真。
許通美在回應時寫道:「我要鼓勵我們的同志社群集體挑戰第377A條的合憲性。」
其實星國這項禁令2014年已曾面臨挑戰是否合憲,但宣告失敗。一名臉書用戶提起此事時,許通美則透過驗證過的帳號回應:「再試一次。」
過去新加坡總理李顯龍曾經指出,多數新加坡人希望保留第377A條,而且新加坡社會「在這些議題上並不那麼自由派」。
今天路透社就許通美的訊息提問時,總理辦公室與內政部並未立即回覆,也沒回應目前政府對於這個議題的想法。許通美也沒立即回應進一步評論的要求。
根據新加坡刑法377A條,男性若經發現與另一名男子進行「嚴重猥褻」行為,最高可判兩年徒刑,但很少有人被起訴。該法不適用女性之間的同性行為。
用Podcast訂閱本節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