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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品牌團隊重新定位 強化公共性與國際交流

  • 時間:2018-09-06 11:49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江昭倫
台灣品牌團隊重新定位 強化公共性與國際交流
文化部重新定位「台灣品牌團隊」,希望讓更多團隊也有資格提出年度營運計畫、藝術扎根與國際交流合作申請,豐富台灣品牌團隊內涵。(圖為明華園/兩廳院提供)
文化部推動6年的「台灣品牌團隊計畫」明年開始將有全新補助措施,只要「立案滿10年且有專職藝術總監或藝術指導等類似職務的演藝團隊」,就可以提出「年度營運計畫」、「藝文扎根計畫」及「國際交流計畫」計畫,希望藉此強化演藝團隊公共性與國際性,更突顯台灣品牌團隊的內涵與意義。

文化部2013年開始啟動獎助台灣品牌團隊計畫,申請者必須是曾獲「文化部演藝團隊分級獎助計畫」的卓越級團隊,目的在讓團隊組織健全,並成為台灣行銷國際的一張重要文化名片。
過去入選台灣品牌團隊的包括財團法人雲門舞集文教基金會、紙風車劇團、財團法人擊樂文教基金會、明華園戲劇團、財團法人優人文化藝術基金會等5個表演藝術團隊。
今年因為文化部將演藝團隊分級獎助計畫交由國藝會執行,文化部重新定位台灣品牌團隊計畫的宗旨,以新台幣1億元的預算,希望透過公共體系的支持,協助專業演藝團隊永續經營,同時鼓勵發揮藝文扎根的文化影響力,並促進國際交流合作。
也因此補助範圍有所調整,除了團隊提出的「年度營運計畫」外,也可以依團隊個別的發展需求一併提出「藝文扎根計畫」及「國際交流計畫」。在補助金額部分,「年度營運計畫」以2,000萬元為上限,「藝文扎根計畫」以1,000萬元為上限,「國際交流計畫」以1,000萬元為上限。文化部藝術發展司副司長梁晉誌:『(原音)我們協助專業團隊第一個能夠永續經營,就是我剛講的營運的部分;也能夠讓我們台灣國內民眾更親近接觸到他(們),可以有些影響力跟回饋我們台灣社會;有台灣品牌角色之後,它又能夠代表台灣走出去!』
至於申請團隊資格也進一步放寬為「立案滿10年且有專職藝術總監或藝術指導等類似職務的演藝團隊」,就能提出台灣品牌團隊計畫申請,讓更多團隊能夠發揮藝文專業,展現國際文化識別的特殊性。
為使團隊更加瞭解此次「台灣品牌團隊計畫」調修內容,文化部預定9月12日在文化部舉辦相關說明會,呼籲有興趣的演藝團隊踴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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