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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林俊佑強入幼兒園違失嚴重 監院彈劾

  • 時間:2018-09-04 17:09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王照坤
檢察官林俊佑強入幼兒園違失嚴重 監院彈劾
監察委員4日召開記者會,說明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彈劾案 (王照坤 攝)
日前帶著警察進入幼兒園嚴厲責問幼童的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今天(4日)遭到監察院彈劾。監委表示,經調查後確定林俊佑的違失情節嚴重,明顯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第5條「檢察官應謹言慎行」,以及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定,且其行為已妨害幼兒園幼童及老師權益,所以決定彈劾。

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懷疑其女在幼兒園遭到欺負,於今年6月二度偕同警察進入幼兒園,嚴厲責問幼童,又以威脅口吻要求園方提供監視錄影畫面,監察院4日審查通過彈劾林俊佑。
監委楊芳玲在記者會上表示,基於兩個主要理由彈劾,首先是林俊佑假藉職權帶著警察進入幼兒園,對園內兒童做出不恰當行為,其次是林俊佑帶著警察,強硬要求拷貝監視器錄影內容的態度極不恰當,楊芳玲說:『(原音)我們認為不管是對幼兒園的幼兒,或學校裡面的老師,其實都有妨害到他們的權益,基本上,這個也是檢察官倫理規範所不容的。』
監委蔡崇義表示,林俊佑在被約詢時坦承兩度率警前往幼兒園,以及強行進入教室嚴厲責問兒童、向園方強索教室監視錄影檔案等情事,承認自己一時衝動做了很不恰當的事情;蔡崇義指出,監察院追究的是行政責任,全案將移請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
法務部在8月初下令林俊佑停職,目前領有新台幣萬餘元薪水,媒體訊問監院彈劾之後是否還能領取?蔡崇義表示,這筆錢在職務法庭做出判定前都可領取;另有媒體關切檢察官可以指揮命令警察的法源「調度司法警察條例」是否應該修正?楊芳玲表示,現行法律是否修正不屬於監察權範圍,但有在這次調查過程中了解法務部與警政單位的意見,兩個機關都願意在實務上,盡量從能夠合作的角度執行業務。
此案調查進度目前進行到彈劾林俊佑,但監察院強調,後續將針對檢、警調度權限、檢察官合格實授考評、幼兒身心發展影響評估及輔導等問題,進行完整調查並提出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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