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央社)
中國政府推出居住證後,外界質疑聲音不斷,包括可能會被要求繳納境外的個人所得稅、申辦資格不夠明確、「五險一金」等社會保險制度有可能增加額外費用負擔、個資與隱私保障不足,以及對台灣而言非常重要的國家安全問題。
為維護國家安全及利益,陸委會決定採取「最小範圍之必要管理」,開始著手研議修改兩岸條例,要求領有居住證者應向主管機關主動申報登記,同時研議申領者若擔任重要機敏公職、軍職,政府將採取必要適當的管制措施。
上述舉措引發議論,但陸委會回應指出,居住證是陸方對台統戰措施一環,其單方面將台灣民眾視為其公民,並納入其戶政管理系統,雖不必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但已「實質改變以往將兩岸民眾身分區隔處理的現狀」,而且還損害我方主權;所以,採取的管制措施,是要在最小範圍之內,防範居住證對於兩岸公法權利義務務所造成的衝突,並維護國家安全及利益。
陸委會強調,政府充分理解往來兩岸生活、工作或求學的台灣民眾,在中國大陸所面臨的種種不便及壓力,但是也必須提醒申領居住證的風險,希望民眾多方評估後再做決定,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說:『(原音)我們將關切相關的措施對於民眾的影響,截至目前為止,中國大陸對於各方所提出有關居住證的各種風險、質疑,以及若干中國大陸動員我們的民眾申請的報導,都沒有做出相關回應及說明,因此我們要提醒民眾在申領居住證前應先停、看、聽,關注後續的使用情形,力圖一定要降低風險,保障自己的權益。』
至於修法進度,陸委會表示,會在研議修法的過程中參採各界意見,近期內就會邀集相關機關與學者、專家召開座談會,希望能夠儘速推動完成修法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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