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納粹政權造成許多人喪生,德國為避免重蹈覆轍,針對仇恨言論以及與希特勒和納粹有關的象徵,制定嚴厲法律,凡是宣傳納粹思想,或使用其標誌、口號、禮儀等,將處以徒刑或罰金。
2017年8月有2名中國遊客,因為在柏林國會大廈前行納粹禮自拍,遭德國警方逮捕,最終分別繳交500歐元(約新台幣1萬7,500元)後交保;同月另一名美國遊客在德國東部大城德勒斯登(Dresden)行納粹禮,慘遭德國人暴打一頓。
近日德國1名35歲男子遭人持刀殺害後,由於2名嫌疑人分別來自敘利亞和伊拉克,數千名抗議者走上德東城市肯尼茨(Chemnitz)街頭,極端分子攻擊至少3名外籍人士;這次事件另出現10起抗議民眾非法行納粹禮的案件,受到矚目。
比利時媒體法蘭德斯新聞(Flandersnews)也在今天(29日)報導,1名公車司機因展示身上的納粹符號刺青而遭到解僱,所屬的公司發言人表示別無選擇,只能解僱他。
法蘭德斯新聞指出,在德國,在你身上展示納粹符號是違法的。在比利時,當您公開展示它們時也是如此。
而根據「德國之聲」(Deutsche Welle)先前報導,除了德國以外,在捷克、斯洛伐克和奧地利,行納粹禮也會觸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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