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傍晚也發布新聞稿指出,對於監察院對教育部在大學校長遴選制度未善盡督導之責,及對遴選制度的瑕疵等,教育部承認過去確有不足之處,葉俊榮也表示,將對相關制度的興革,納為施政重點。
教育部提到,監察院也在報告中指出台大校長遴選過程中,包括資訊未揭露等個案瑕疵和許多制度上的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及過程中沒有適時說明處理,使得各方意見更顯對立與尖銳,造成今日難解的僵局,監察院的相關意見,與教育部的一貫態度相符,教育部也會負起督導之責,並協助校方,對當前校長遴選制度、教授兼職的定位與申請程序、爭議發生的處理態度,徹底檢討改進,並做制度上的改革。
台大主秘李心予則回應,台大立場一直都沒有改變,尊重大學法和遴選委員的決定,並靜待訴願結果。對於監察院指出校長當選人管中閔在台灣大哥大兼職,每年可領取新台幣5百萬到1千萬元的報酬,李心予表示,根據學校了解,事實上是遠低於這個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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