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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男案 大馬法院裁決應繼續聽審

  • 時間:2018-08-16 13:53
  • 新聞引據:採訪、法新社
  • 撰稿編輯:楊昭彥
金正男案 大馬法院裁決應繼續聽審
印尼女子席蒂艾沙(Siti Aisyah)(右)與越南女子段氏香(Doan Thi Huong) (AFP)
馬來西亞一處法院今天(16日)裁決,兩名女性被控暗殺北韓領導人金正恩(Kim Jong Un)同父異母兄長金正男(Kim Jong Nam)的案件,應該繼續進行聽審。這項結果對家屬構成打擊,因為被告家人堅稱她們是被人騙去進行惡作劇。
在聽完檢方說法之後,法官阿里芬(Azmi Ariffin)表示,有充分證據可支持印尼女子席蒂艾沙(Siti Aisyah)和越南女子段氏香(Doan Thi Huong)面臨的謀殺指控。這兩人被控在吉隆坡(Kuala Lumpur)機場謀殺金正男(Kim Jong Nam)。
法官在莎阿南(Sham Alam)高等法院上宣布:「因此,我必須要求她們就各自的罪名進入辯護階段。」兩名被告看起來則十分震驚、面帶淚水。
若法官稍早認定證據不足,可以選擇宣判兩人無罪。
席蒂艾沙的律師顧順成(Gooi Soon Seng)告訴記者:「我們對於這項裁決深感失望…我們將在辯護階段盡己所能。」
被告家屬堅稱這兩人是被騙去進行冷戰(Cold War)時期的暗殺手段,原本滿懷希望兩人能無罪獲釋,但檢方堅持他們掌握充分證據。
遇害的金正男去年2月在等待飛往澳門的班機時,在機場遭人以神經毒劑VX塗抹臉部。席蒂艾沙與段氏香被控殺害對金正恩構成隱憂的金正男,但兩人聲稱是被北韓特務欺騙,以為自己是在參加電視實境秀的惡作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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