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廣播電臺(Rti)歷史網頁
close
臺灣之音立刻下載官方APP
開啟
:::

澳擬定新網路法 科技業不從恐遭罰鉅款

  • 時間:2018-08-14 15:55
  • 新聞引據:採訪、法新社
  • 撰稿編輯:丘其崇
澳擬定新網路法 科技業不從恐遭罰鉅款
澳洲網路安全部長泰勒(Angus Taylor)。(圖:泰勒推特)
澳洲今天(14日)公布一項嚴格網路法草案,如果科技公司未能依法向澳洲警方提供客戶資訊或數據,將面臨高達澳幣1,000萬元(730萬美元)的罰款。
澳洲政府目前正在更新他們的通訊法律,以強迫國內外供應商與執法單位合作。政府表示,犯罪分子會使用如加密(encryption)等技術隱藏他們的活動。
澳洲網路安全部長泰勒(Angus Taylor)表示,這項法律會顧慮隱私問題,「明確」避免削弱加密或採用所謂的後門(backdoors)。
泰勒表示,過去一年約有200起涉及重大犯罪的行動以及與恐怖主義有關的調查,受到現行法律的不利影響。
泰勒在一則聲明中補充,「我們知道,被澳洲聯邦警察(Australian Federal Police)合法攔截的逾90%檔案,現在使用了某種形式的加密。」
這些法律是在向科技及通訊產業諮詢後制定的。泰勒強調,政府並不希望「破壞(各公司的)加密系統」。
泰勒向澳洲廣播公司(ABC)表示,「(執法)機構確信,我們可以在這裡取得平衡。」
泰勒說,「我們只要求他們做他們能做的事。我們不會要他們在系統中出現會降低安全性的弱點,因為我們知道,我們的通訊需要高度安全性。」
坎培拉(Canberra)當局可能要求取得的協助,包括要求供應商移除電子防護、隱藏政府單位的秘密行動,以及協助連接裝置或服務。
如果公司不遵守要求,他們將面臨高達1,000萬澳幣的罰款,而個人可能被處以高達5萬澳幣的罰款。
這項法律所適用的協助調查對象將從國內通訊業擴大到外國公司,包括任何在澳洲營運的通訊提供商。
這將可能涵蓋如臉書、WhatsApp在內的社群媒體,以及有聊天室功能的遊戲平台。

相關留言

本分類最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