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性侵焚屍案 林春雄更一審改判死刑
- 時間:2018-08-08 16:13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陳怡君
更一審合議庭認為,林春雄在本案居於首謀發起者及指揮角色,審理時無法令人感受到有絲毫悔悟之心,鑑定報告雖指無法排除教化可能性,但鑑定人是以將來矯正技術改良為前提做出推論。
合議庭認為,教化並非死刑刑罰的目的,依罪刑相當原則考慮,若不處以死刑無法「實現分配正義」及符合社會上普遍認可的法價值體系及其表彰的社會正義,因此改判林春雄死刑。
全案緣於,竹東鎮國二少女2015年5月21日時被發現陳屍在河濱公園旁草叢。檢警調查發現,林春雄因不滿少女曾辱罵女友,將少女強行載往竹東大同國小後方,夥同陳哲儒、何文軒、古志強等人掌摑、毆打攻擊少女。林春雄等人隨後又將被害少女載往竹林大橋下方,持續毆打少女、接連性侵得逞,並棄少女不顧轉往他處飲酒作樂。第二日嫌犯發現少女死亡,購買汽油焚屍毀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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