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為協助青年職涯規劃、累積創業資本以及面對突發的經濟負擔,研擬放寬就學貸款還款條件,行政院長賴清德2日在行政院會中拍板定案。
自今年9月1日起,借款人畢業後除原有第一年無需還本息的寬限期外,新增4年「只繳息不還本」的寬緩優惠。已經開始還款的民眾皆可向承貸銀行申請「只繳息期」,「只繳息期」可分次申請,每次至少1年,最長4年;只繳息期間,貸款人不用償還本金,只要繳交利息;「只繳息期」過後,貸款人再依原定借款期間攤還本息。
舉例來說,如果在私立大學4年期間借了就學貸款60萬元,退伍1年後,每個月要還6,545元的就貸本息,要在8年內還清,如果想要創業,將很難存到資本;但在申請只繳息不還本後,每月僅需繳交575元的利息,每月負擔減輕了5,970元,便可努力存創業基金。
另外,現行規定具有特定身分,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平均每月收入未達新台幣3萬元的貸款人,可申請最長4年的「緩繳期」,行政院也放寬門檻,讓月收入在3萬5千元以下的民眾也可申請。在緩繳期間,貸款人完全不用負擔利息,由政府吸收。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 (谷辣斯.尤達卡)轉述:『(原音)院長表示,教育部將自107年9月1日開始,推動就學貸款寬緩措施,借款人畢業後除原有第一年無需還本息的寬限期之外,新增4年「只繳息不還本」的寬緩優惠。另外同時放寬申請緩繳門檻,也就是由前一年平均月收入未達3萬元,調整為未達3萬5千元,緩繳期間無須還本跟繳息。』
「只繳息不還本」與「緩繳期」2項措施可彈性搭配使用,也就是如果月收入在3萬5千元以下者,可分別申請「只繳息期」與「緩繳期」最多各4年。緩繳措施已協助4萬人減輕本金、利息負擔,再加上新增的3.8萬人,約有7.8萬人可享優惠;若再加上「只繳息不還本」優惠,預計共有50萬人以上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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