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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行或權利?丹麥穆斯林要反抗面紗禁令

  • 時間:2018-08-01 16:26
  • 新聞引據:採訪、路透社
  • 撰稿編輯:黃啟霖
罪行或權利?丹麥穆斯林要反抗面紗禁令
穆斯林女性穿戴從頭包到腳的罩袍「布卡」(burqa),圖為法國馬賽街道上行走的穆斯林女性。(AFP/資料照片)
丹麥從今天8月1日起,禁止民眾在公共場所穿戴面紗;但是,穆斯林婦女莎賓娜(Sabina)將不會把面紗留在家裡,她要抗拒這項禁令,穿戴面紗上街表達抗議。
丹麥國會在5月底決定追隨法國和若干歐洲國家,通過所謂的布卡(burqa)禁令,將從8月1日起,禁止在公共場所穿載會遮住臉部的面紗,主要指向穆斯林婦女穿戴罩住全身的布卡、以及罩住臉部的尼卡布(niqab)。
正在求學、立志當老師的21歲莎賓娜,加入堅持穿戴面紗的穆斯林婦女團體「婦女對話(Kvinder I Dialog , Women In Dialogue)」,對這項禁令表達抗議,並喚醒社會意識,關注婦女為何應被允許以此種方式表達她們的身份認同。
莎賓娜表示:「我不會脫下尼卡布。如果我必須脫掉,也要在反映我自己的選擇之下脫掉。」
莎賓娜與其他就這事接受訪問的婦女一樣,不希望公布她的姓氏,以免受到騷擾。
這些穿戴尼卡布的婦女計畫今天上街抗議,屆時將有許多非穿戴尼卡布的穆斯林婦女,以及非穆斯林的丹麥人加入,參加示威的民眾,多數打算在遊行中罩住臉部。
出生於丹麥的土耳其裔少女、20歲的梅燕(Meryem)表示,每個人都想界定丹麥的價值是什麼。她是從跟丈夫見面之前就一直穿戴尼卡布到現在。她的丈夫雖然覺得不穿戴卡布可以生活得比較輕鬆,卻也支持她穿戴尼卡布的權利。
梅燕也將參加今天的示威。
根據丹麥國會通過的這項法律,警方得以要求婦女移除面紗,或者下令她們離開公共場所。丹麥司法部長鮑爾森(Søren Pape Poulsen)指出,警方會對她們罰款,並請她們回家。
根據這項新法,如果在公共場所穿戴面紗,首次將處罰1,000克朗(160美元),如果犯下第四次,將罰款1萬克朗(1,6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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