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份新聞報導指出,這是首度有美國法官對反貪腐的「薪酬條款」(emoluments clauses)進行詮釋,同時應用於現任總統身上。美國憲法的「薪酬條款」禁止總統收受外國或本國政府的財務利益。
本案核心議題在於川普從華盛頓的川普國際飯店(Trump International Hotel)獲利。馬里蘭州的區域法院法官梅西特25日裁決,本案已可進入蒐證階段,不過司法部(Justice Department)仍可上訴。如果裁決成立,代表原告將可尋求查閱川普的經商紀錄。
川普不同於前幾任總統,曾拒絕公開類似資訊,特別是他的所得稅申報單。
本案原告為馬里蘭州與哥倫比亞特區(District of Columbia, 亦即華府)。他們主張川普從川普國際飯店獲利,違反憲法條文,因為這棟距離白宮不遠的飯店很受外國與美國州政府代表團歡迎。
梅西特寫到:「獨資或實質擁有一家企業,每年從其中一間飯店收入數十萬或數百萬美元,而且據悉外國與國內政府(人員)都會去(很明顯經常是要討總統歡心)。這當然會增加不正當影響的機會,確實屬於條文考量範圍內。」
司法部先前曾尋求撤銷本案,表示憲法條文不適用於川普國際飯店。他們主張,「薪酬條款」的設計是要避免總統收賄,不是不能做生意。但梅西特認為以這種方式詮釋薪酬太過狹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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