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台大校長遴選案,教育部長葉俊榮提出「有溫度的溝通」,並希望能和校長當選人管中閔會面,但管中閔以行政程序法第47條「公務員在行政程序中,除基於職務上之必要外,不得與當事人或代表其利益之人為行政程序外之接觸」為規範,未給葉俊榮任何回應。
管中閔本週接受媒體專訪時也坦言,自己不清楚葉俊榮的目的,而且當事人也不是他,現在是教育部不承認台大遴選結果,不發公文,台大與他都提出訴願,可是自己還是沒拿到公文,任何私底下的接觸,傳出去會變什麼情況很難控制,律師也建議不要有私底下的接觸。
對此,葉俊榮表示,期待自己釋出的善意能獲得回應。葉俊榮:『(原音)我不只沒有違法,而且是更進一步的回應了行政程序法能夠多聽取各方意見這樣重要的精神,我都在教這個課程的,事實上,這些法律條文恐怕大家還是要多一點理解。在這個大家面對一個僵局要去解決的時候,我也期待,我的善意能夠引起更多的善意,我們的社會確實是非常需要這樣子的心胸,然後來解決我們現在這樣的僵局。』
葉俊榮強調,自己就任教育部長第一天時,就說會用開闊的心胸來解決這個課題,並與相關當事人溝通、請益,期待大家相互了解,面對問題、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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