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面額的港幣 (網路圖片) 香港政府為了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籌集資金,將從16日開始實施申報及披露制度新規定,陸委會今天(9日)發布訊息提醒國人,往後入出境香港時,如果攜帶總值港幣12萬元或等值外幣(約新台幣48萬元)以上的貨幣或無記名可轉讓票據,都應依規定申報,以免遭罰。 配合新制,港府也更新了入境要使用「紅通道」之類的相關申報規定,陸委會說,國人如果對於申報規定有不了解的地方,可參考香港海關網站(https://www.customs.gov.hk),也可事先致電香港海關查詢(專線電話:852-28157711),以了解個別需求的申報規定,避免因不諳港方新規定而受罰,影響自身權益。 陸委會還提醒,國人在香港如果遇急難事件,可以撥打陸委會香港辦事處24小時緊急聯絡電話(852-61439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