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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今拚三讀 朝野黨團大會凝聚最後共識

  • 時間:2018-07-06 09:57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蕭照平
公司法今拚三讀 朝野黨團大會凝聚最後共識
立法院院會審查公司法修法草案。(蕭照平攝)
由於公司法修法牽涉公司股權治理,更進一步影響股市脈動,這部專業性高的修法案,朝野黨團都高度重視,在今天(6日)三讀前夕,朝野還各自舉行黨團大會針對近期工商界關注的「SOGO條款」以及「大同條款」做最後確認。由於爭議條文不多又是專業性高的修法案,朝野立委都說不會杯葛法案,因此,公司法修法可望在今天晚間完成三讀。

為了因應數位經濟發展、提升企業經營彈性、強化公司治理與股東權益,立法院6日可望三讀通過「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但在三讀前夕,朝野對「持股過半股東得召開股東臨時會」,也就是所謂的大同公司條款以及「若公司設立或其他登記觸犯刑法偽造文書印文罪,經裁判確定,經濟部可撤銷或廢止登記」的SOGO條款等條文還是各有主張,朝野6日一早為此舉行黨團大會、凝聚最後共識。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表示,爭議條文已經不多,要完成三讀的機會非常大,儘管工商團體大動作刊登廣告提出呼籲,但其實很多條文都採納工商界的意見;曾銘宗指出,很多修正草案條文都有助於新創公司,且朝野對洗錢防制方向都很贊同,差別只是標準門檻還要再討論。曾銘宗說:『(原音)這一次有很多新創開放,包含公司型態可以單人公司不一定設董事會,還有把面額拿掉,很多都有助於新創,尤其是複數表決權跟黃金股等等。防制洗錢當然愈嚴愈好,但這會有成本,台灣這麼多中小企業,所以現在版本是10%(實質收益)以上的經理人、董監事基本上我們是贊成,要不要往下修,就看朝野有沒有共識。』
民進黨團幹事長何欣純表示,民進黨團這週有跟行政院做最後確認,黨團大會也同意修法以行政院版為主,不過,針對「持股過半股東得召開股東臨時會」的部分,主張認為應加上須持股3個月以上的必要條件。何欣純說:『(原音)要持有一定時間以上才能開臨時股東會,目前傾向3個月,避免馬上取得股權就介入公司經營,這3個月是讓市場派跟公司派有時間去運籌帷幄。』
另外外界關注的「若刑法偽造文書印文罪裁判確定,經濟部可撤銷或廢止登記」條文,何欣純表示,民進黨團支持行政院版與審查會版本,但「不贊成有回溯條款」。
立法院院會6日上午啟動公司法的審查程序,朝野針對爭議條文登記發言並表決處理,議事人員推算,法案宣讀時間大約需要5個小時,朝野立委評估可望在6日晚間完成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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