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川普(Donald Trump)政府努力平息輿論對拆散移民家庭爭議的怒火同時,司法部在文件中指出:「移民在入境口岸或附近地點被捕時,在移民訴訟未決期間,(美國)政府不會拆散家庭,而是將同一家人拘留在一起。」
洛杉機聯邦法院數十年前在佛羅雷斯和解案(Flores Settlement)中裁定,未成年移民若被拘留超過20天,移民官員就須放人。
加州聖地牙哥(San Diego)地區法官25日在另一起案件中裁定,被拆散的移民家庭須在30天內獲准團圓;移民家庭若有不滿5歲的幼童,則期限縮短至2週。
司法部提交法官的文件令人注意到,上述2起案件存在司法部所認為的衝突。文件中說,存在已久的佛羅雷斯和解協議「使政府陷入艱難處境,若基於移民因素而決定拘留父母,就必須拆散移民家庭」。
司法部表示,「綜合前述(兩案的)裁定,可將移民父母和同時被捕的未成年子女拘留在一起」;並指出,「將佛羅雷斯和解協議加以修正,就足以處理這個問題」。
司法部並未在文件中直接表示,政府會將移民家庭拘留超過20天,而是使用移民訴訟「未決」字眼,這可能會持續數月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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