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央社)
環保署提醒,販賣業應及早向上游廠商確認商品是否含有塑膠微粒;如經查獲違法販賣,將處以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之罰鍰,且主管機關得命業者限期下架、回收或退運。
環保署呼籲,民眾在選購相關產品時,如產品有宣稱去角質、淨化毛孔及深層清潔功能,或使用含柔珠或微粒等用詞,可檢視成分的標示內容,倘若出現聚乙烯 (PE)、聚丙烯(PP)、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 (PET)、聚甲基丙烯酸甲酯 (PMMA)、尼龍Nylon等疑似添加塑膠微粒的商品資訊,可以提供環保局進行後續稽查,共同為維護海洋環境盡一分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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