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計總處11日公布4月全體受僱員工經常性薪資平均為4萬729元,年增2.27%,增幅連續5個月都突破2%。加計獎金及加班費等非經常性薪資後,4月總薪資平均為4萬5,767元,年增3.17%。
值得注意的是,累計1至4月經常性薪資平均為4萬683元,年增2.57%,增幅創近18年同期新高;若扣除物價因素,實質經常性薪資為3萬8,107元,仍不如2001年水準,但若觀察加入年終獎金等的實質總薪資,平均為5萬5,556元,創歷史新高。
主計總處國勢普查處副處長潘寧馨分析,薪資增加主要是景氣復甦、廠商調薪意願積極,但也可看出廠商主要是增加非經常性薪資,如績效獎金或年終等,較著重個人表現,不像以前會全面調薪。他說:『(原音)如果我們只看經常性薪資的話,確實跟90年(2001年)比跟不上物價,但如果看總薪資,就是非經常性薪資、獎金加進去的話,他的速度就比物價來得快了,就可以看出這個趨勢。』
此外,1至4月加班工時平均為8小時,與上年同期持平,但加班費平均為1,768元,創歷史新高。潘寧馨分析,由於勞基法已取消「做1給4」,也就是加班1小時,以4小時計算的方式,因此加班費增加,研判主要還是因為經常性薪資上漲所帶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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