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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領綱草案待修正 國小不納入科技課程

  • 時間:2018-06-10 19:24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陳子華
科技領綱草案待修正 國小不納入科技課程
教育部次長林騰蛟。(蕭照平攝)
教育部今天(10日)召開課審大會,審議科技課綱草案,由於科技總綱僅針對國高中,並未規劃國小課程,領綱卻針對國小提供課程建議,課審委員投票通過「再審議」,要求研修小組修正與總綱一致。
教育部10日於國家教育研究院台北院區召開課程審議會審議大會,由總召集人、教育部代理部長姚立德主持,繼續審議科技領域課綱草案。
12年國教新課綱新增科技領域,涵蓋生活科技與資訊科技,根據總綱規定,國中階段為每週二節課,高中階段為必修課,資訊科技與生活科技各2學分,國小階段則未規劃為領域學習課程。
教育部次長林騰蛟受訪時表示,科技是新增的科學領域,總綱並未針對國小規劃上課節數,但確實有些國小會在彈性學習課程中教科技教育,因此研修小組也在領綱草案針對國小高年級提供課程建議。
林騰蛟指出,課審大會委員認為既然總綱裡面沒有安排國小課程,領綱就應該和總綱一致,國小階段若要實施科技教育,應採取議題融入的方式,或在彈性學習課程實施,因此課審大會進行投票,最後表決通過「再審議」,將請研修小組修正領綱。
至於外界關心的課綱進度,林騰蛟表示,10日有課審委員提案,7、8月可安排週末2天開課審大會,另外也會優先調查週三的出席狀況,希望平日和假日各增加一次審議時間,以增加審議密度,而下次將於6月24日開會審議綜合活動領域課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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