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吉律師代表團5日發表聲明,代表律師普拉維蘭(M. Puravalen)與莫哈末尤索夫(Mohd Yusof Zainal Abiden)經過深思熟慮後,決定放棄代表納吉打官司,退出律師團。
莫哈末尤索夫曾任馬來西亞檢察總署第二律政司,在1998年前副首相安華(Anwar Ibrahim)被控肛交案中擔任首席主控官。普拉維蘭是一名擁有30年刑事法經驗的資深律師。
5月21日,納吉律師團的兩名律師哈巴星(Harpal Singh Grewal)和阿迪姆蘭(M. Athimulan)宣布退出律師團。
另一方面,羅斯瑪5日上午10時前往馬來西亞反貪污委員會總部,針對「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1MDB)子公司SRC國際公司涉嫌將4,200萬令吉(約新台幣3億1,400萬元)存入納吉個人戶頭一案錄取口供。她5個小時後離開。
反貪污委員會針對SRC國際公司分別在2014年12月和2015年2月,涉嫌把4,200萬令吉轉入納吉的私人銀行戶頭,及另一宗7億美元政治獻金匯入納吉私人戶頭的案件,對納吉夫婦分別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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