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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法院:同性伴侶擁有歐盟居留權

  • 時間:2018-06-05 17:45
  • 新聞引據:採訪、法新社
  • 撰稿編輯:黃啟霖
歐洲法院:同性伴侶擁有歐盟居留權
歐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網路圖片)
歐盟最高法院歐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今天(5日)裁定,歐盟公民的同性伴侶,不論他們是什麼國籍,在任何歐盟成員國都擁有居留權,即使那些國家不承認同性婚姻。
歐洲法院的這項裁定,讓羅馬尼亞LGBT活動人士柯曼(Adrian Coman)和他的美國伴侶哈米利頓(Robert Claibourn Hamiliton),可以在羅馬尼亞取得居留權,成為具里程碑意義的裁定。
LGBT是指男女同性戀、雙性戀和跨性別者。
歐洲法院指出,儘管歐盟成員國有同意或禁止同性結婚的自由,但他們都不得拒絕允許歐盟公民的同性配偶,擁有在他們領土居住的衍生權利,即使其配偶的國籍並非歐盟成員國,否則就妨礙了歐盟公民的居住自由。
柯曼和他的美國伴侶哈米利頓,2010年在比利時取得結婚證書。2012年,這對同性夫妻想要遷移到羅馬尼亞,發生居留權的問題。
羅馬尼亞移民當局拒絕承認他們婚姻的合法性,因此,柯曼和哈米利頓控告羅馬尼亞政府,侵犯他們在歐盟內部自由遷徙的權利。
羅馬尼亞憲法法庭當時將此案移交歐洲法院。
根據LGBT活動人士,羅馬尼亞在2000年將同性戀除罪化,但對同性伴侶依然相當敵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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