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4人權人士 高院維持有罪判決
- 時間:2018-06-04 21:45
- 新聞引據:採訪、路透社
- 撰稿編輯:黃啟霖
今年4月間,人權活動人士阮忠尊(Nguyen Trung Ton)和張明德(Truong Minh Duc)被判處12年徒刑。阮北傳(Nguyen Bac Truyen)被判11年,而范文卓(Pham Van Troi)被判處7年徒刑。
這4人都是2013年成立的「民主兄弟會(Brotherhood for Democracy)」的成員。
范文卓的律師吳英俊(Ngo Anh Tuan)表示,法官聲稱這些被告並沒有新證據可以顯示他們的清白,因此維持原判。
吳英俊表示,這些人士的活動沒有對越南社會造成任何負面的衝擊,他們被判的徒刑太重了。
根據法庭正式的起訴文件,這個團體進行反政府活動,要在越南建立多黨民主。
儘管越南進行全面經濟和社會改革,執政的共黨仍然對媒體進行嚴格審查,對任何批評絕不寬容。
同樣在4月間被判刑的人權活動人士,還包括:32歲的阮越勇(Nguyen Viet Dung),因為在臉書帳戶上貼出「扭曲黨與國家的政策,並污蔑國家領導人」的貼文,4月12日被越南中部義安省(Nghe An)1處法庭判處7年徒刑。
同屬民主兄弟會的陳氏春(Tran Thi Xuan,譯音),也於同一天,遭到河靜省(Ha Tinh)法院,以「意圖推翻人民政府」的罪名,判處9年徒刑。
維權人士阮文夙(Nguyen Van Tuc)4月10日被太平省(Thai Binh)法院,以威脅國家生存的罪名,判處13年徒刑。
越南法院也在4月5日,以人權律師與活躍人士阮文台(Nguyen Van Dai)觸犯「企圖推翻人民政府罪」,判處15年徒刑。
用Podcast訂閱本節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