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仿效日本、韓國、歐洲等軌道先進國家,成立國家級軌道技術專責機構,促進軌道工業提升關鍵技術自主能力,帶動國內軌道產業長遠發展,並與國際接軌,行政院去年3月22日核定推動成立軌道中心,並納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
軌道中心將做為交通部在軌道產業領域的技術幕僚及國內技術資源整合平台,主要業務包括研究軌道技術規範及標準、從事技術研發、測試、檢驗及驗證服務、提供設備分析改善及維護解決方案、協助事故調查技術支援、辦理人員檢定及訓練,並與國內外專業機構交流合作,建立軌道系統檢測驗證機制等。
草案規定,軌道中心董事會設董事7人至15人,為無給職,由交通部遴聘政府機關或公民營交通機構相關人員、國內外專家學者、社會公正人士等,其中1人為董事長,並設執行長1人,由董事會聘任。
行政院長賴清德在行政院會裁示,政府正辦理前瞻基礎建設,推動軌道計畫,成立國家級軌道技術專責機構,提升軌道系統關鍵技術自主能力,促進領域研究與產業發展,建立完善檢測驗證機制與標準,有其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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