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央社)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22日就國民黨取得舊黨部土地及原地上建物是違反政黨本質或悖於民主法治原則舉行聽證會,討論若土地及建物是不當取得的財產,因為已經移轉他人所有,黨產會是否應向國民黨追徵價額。
國民黨行管會主邱大展會前表示,行政院於2007年時曾由政務委員許志雄擔任主席,專案會議調查此案,結論本案房地讓售依國有財產法第49條規定辦理,辦理計價過程符合法令規定,屬合法取得程序。邱大展批評黨產會無的放矢,如果認為有疑慮,應該將許志雄等相關部會首長移送法辦。他說:『(原音)如果說林峯正主委認為當時的調查報告有什麼不實、有故意圖利國民黨的話,他現在發現犯罪事實,很多都是不法行為,應該主動把這些人移送法辦,包括許志雄大法官,他是主其政的人。』
黨產會主委林峯正表示,當時會議確實有調查,但並未做成結論,且黨產會調查過程中,找到1967年國民黨與國有財產局簽署的借用契約,指出未來不使用時應歸還國有。林峯正說:『(原音)裡面清楚的說,如果他有增建的建物,到時候借用期滿他要無條件放棄,要歸還國有,這個文件是以前沒看到的。這是為什麼我們今天要把這個文件揭露,我們要聽聽看國民黨有什麼說法,很遺憾他們沒有說就走了。』
針對借用契約的合法性,黨產會表示,借用契約屬於國有地撥用,依法要機關、部隊或學校有緊急性或臨時性才能借用,但國民黨不在上述範圍內。黨產會報告也指出,國民黨在1949年到1967年占用舊黨部缺乏合法占用權,若日後被認定是不當黨產,黨產會將追徵新台幣11億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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