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央社)
媒體報導,文化部5月4日寄發中華民國圖書出版事業協會等多個圖書公會、協會公文,要求各會轉知各出版社會員,出版陸方授權書籍須依「大陸許可辦法」送文化部審查並經許可,否則不得出版,違者處行政處分。
此事源於文化部日前發現,在中小學生優良課外讀物甄選的參選作品中,19家出版社的43冊大陸授權出版品,並未依「大陸許可辦法」向文化部申請許可就出版,因此循例發文提醒。這份公文引發出版界疑慮。
鄭麗君10日、11日都澄清表示,文化部無加強審查的規劃。面對媒體持續提問,鄭麗君今天再發書面聲明表示,自上任以來,從未指示人文司加強審查中國大陸出版品。
聲明指出,針對人文及出版司同仁自行依據1993年制定之法規循例發函,雖是依法規循例發函,但未釐清現行程序規範,並廣徵意見前,即發函提及行政處分。她表示,人文司的確有欠周全。
她在聲明中再度強調,出版言論自由為核心價值,針對陸委會主管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下文化部現行相關程序規範,將進一步徵詢出版業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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