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外交部(央廣檔案/記者王照坤 攝) 針對巴拿馬官員所謂「台巴自由貿易協定」已經失效說法,外交部今天(9日)下午回應表示,將進一步了解與查證巴拿馬政府是否已片面終止該協定,並導致我方權益受到影響,同時也會根據國際法依循正當程序,主張我國合法權利。 巴拿馬在去年6月宣布與中國大陸建交,我政府為維護國家主權及尊嚴,決定終止與巴拿馬的外交關係。 外交部表示,「台巴自由貿易協定」訂有終止條款,終止聲明於通知另一締約國後180日開始生效;因此有關「台巴自由貿易協定」是否繼續有效,仍應依協定相關規定處理,但我方迄今並未正式接獲巴方正式通知啟動終止程序。 外交部重申,中華民國依據國際法信守條約,履行國際義務;關於條約所創設的法律關係,依照國際條約法的基本原則,除非外交關係的存在是適用條約所不可少者,締約方斷絕外交關係並不影響條約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