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廣場」(Trump Place)位於紐約上西城(Upper West Side)河畔大道200號,是川普(Donald Trump)數十年前在紐約協助開發的一系列建築之一,不過川普並未擁有這些大樓的所有權。
法新社報導,紐約居民多半支持民主黨,「川普廣場」管委會為避免川普之名減損建築價值,因此打算將它移除,但川普家族企業川普集團(Trump Organization)的律師揚言要採取法律行動。
川普集團認為,他們的許可協議條款要求,須在這棟46層高的公寓大樓上展示川普名字,但紐約法官布蘭斯坦(Eileen Bransten)接受「川普廣場」管委會的立場。
布蘭斯坦宣讀裁定結果時說,許可協議並不能強制要求這棟公寓大樓冠上川普之名。
早在川普當選總統之前,部分公寓居民2016年就曾發動請願,要求移除大樓的川普之名,以抗議他對待女性的態度、對移民的言詞攻擊以及「種族歧視的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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