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3日通過43項政府組織改造相關法案,啟動內政部、經濟及能源部、交通及建設部、農業部、環境資源部等立法作業。
組改後內政部營建署轉化功能成為國土管理署,國家公園續留內政部主管,成立國家公園署。經濟部改為經濟能源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工業局工業區整併為產業園區管理局;下轄其他機關適度調整改為產業發展署、國際貿易署、能源署、中小企及新創企業署、智慧財產局和標準檢驗局;至於水利署則一分為二,水利開發業務發續留經濟部。
環保署升格為環境資源部,新增許多業務,包括中央氣象局移入環資部成為中央氣象署;農委會林務局大部分業務移至環資部成立森林及自然保育署,以及主管水資源保育的水資源保育署。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施能傑說:『(原音)但是怎麼樣用水資源保護,包括地層、地下水、溫泉水,類似這方面的業務會移到環部做水資源保育,我想基本上是做業務上切割,一個是水利開發跟整治,一個是水資源保育。』
另外,交通部改為交通建設部,觀光局改為觀光署;農委會改為農業部,新設農村及農田水利署、農民服務及農業金融署和農業科技園區管理中心;林業試驗所與集水區、保育相關業務移撥至環資部生物多樣性及森林保育研究所,林務局業務也移至環資部,只留下林產司。
環保署升格環資部後,吸納原經濟部、農委會、交通部部分業務,堪稱政府「第一大部」。對此,環保署長李應元表示,環資部在人員、預算等都不及內政部、國防部或教育部,不會是「天下第一大部」,但面臨氣候變遷挑戰,成立環資部有其意義。
另外,原子能委員會組改後將轉成行政院核能安全委員會,屬於行政院三級獨立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承接原能會所有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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