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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國勇:管中閔違法兼台哥大3職 台大也違法

  • 時間:2018-05-01 09:40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陳怡君
徐國勇:管中閔違法兼台哥大3職 台大也違法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圖)11日接受電台專訪,對於近日台大校長遴選風波、高雄市長陳菊接任總統府秘書長等說明政府的態度。
(圖:中央社)
教育部日前駁回台大校長遴選結果,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今天(1日)接受廣播節目訪問時表示,台大教授管中閔在台灣大哥大違法兼了獨董在內等三個職位,至於台大校方在還沒簽產學合作契約就同意管中閔兼職,台大也有違法。
台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1月5日選出管中閔為新校長,原預訂2月上任,卻遭質疑擔任企業獨立董事、論文案、赴中國大陸活動等爭議,教育部4月27日正式以有經濟法律上重大利益未迴避的適法疑慮為由,駁回遴選結果。
徐國勇今天接受廣播節目「蔻蔻早餐」專訪時表示,「府院沒有介入,如果介入早就處理掉,不會拖到3、4個月」。他並指出,管中閔違法兼了三個職位,分別是台灣大哥大的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和薪酬委員會。
徐國勇說,如果管中閔認為獨董合法,「另外兩個合不合法,管中閔要站出來講」。教育部有證據才會處理,如果管中閔認為問心無愧,那就出來講清楚。
徐國勇說,台大在去年9月22日同意管中閔兼這兩個職位,但台大還沒同意之前,管中閔在8月就出席了台哥大審計委員會和薪酬委員會的會議,依法那時台大還沒核准就不能去。
徐國勇進一步解釋,台大本身也違法,台大同意管中閔兼職前要簽產學合作契約,還沒簽就同意管中閔去兼職,台大違法之後,才去和台哥大簽產學合作契約,去年10月2日,台大才把產學合作契約書和同意管中閔兼職的文件送到台哥大。
主持人反問這是雞蛋挑骨頭嗎?徐國勇說,這就是雞蛋挑骨頭,這不是大學自治範疇,大法官釋憲指出大學自治在三方面,包括學術、教學、研究,合法不合法不在自治範圍。
徐國勇說,大學自治也不可以違法,管中閔在這裡就有瑕疵,誠信有違法,遴選委員會就不該通過,管中閔和台哥大沒有揭露事實,有些委員就是被騙了。
對於管中閔要尋求法律途徑,徐國勇說,打官司是人民權益,政院都尊重,但「行政機關有把握我們會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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