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現任檢察總長顏大和將在5月7日任期屆滿,蔡英文總統依法提名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檢察署檢察長江惠民為新任檢察總長,並咨請立法院審查及行使同意權投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以及內政委員會已經在4月23日完成聯席審查,立法院接續在今天院會舉行同意權投票。
根據相關法規規定,立法院對檢察總長的同意標準,是以院會出席委員之過半數為同意門檻;而開票結果,江惠民獲得84張同意票通過同意權門檻。
立法院長蘇嘉全宣讀結果:『(原音)江惠民同意票84張、不同意票1張、無效票2張,決議江惠民獲得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票,同意為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
檢察總長一旦通過任命,其任期為4年,且不得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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