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足球明星梅西(Lionel Messi)11日生涯第五度獲頒國際足總金球獎(FIFA Ballon d'Or)。(圖:取自梅西臉書) 阿根廷球星梅西(Lionel Messi)26日打贏法律戰,能以自己的名字註冊商標,銷售運動商品。歐洲聯盟(EU)法院判決,梅西太有名,不會與其他企業混淆。 法新社報導,全球收入最高的足球員梅西,對西班牙單車裝備商Massi提出的挑戰安然過關,Massi認為梅西的商標和他們太類似。 位於盧森堡的歐盟普通法院判決指出:「梅西能註冊他的商標Messi,銷售運動設備和衣服。」 歐盟普通法院表示:「梅西的名氣抵消了他的商標和西班牙公司Massi之間視覺和發音的相似度。」 梅西2011年試圖向歐盟智財辦公室提出申請,要將自己的名字註冊為商標。這項判決讓這場持續7年的訴訟戰劃下句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