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軍改干擾醫療作業 衛福部譴責
- 時間:2018-04-26 14:39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張德厚
衛福部指出,醫療法第24條規定,醫院應保持環境整潔、秩序安寧,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及安全;若以強暴、脅迫、恐嚇、公然侮辱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醫療業務執行,可移送司法機關偵辦,並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
衛福部強調,醫院是搶救生命的場所,醫護人員是守護健康的天使,請社會大眾共同維護醫療環境零暴力。衛福部也要求醫院,如有民眾妨礙醫療業務執行,應即時通報地方衛生局及警察局協助處理,並再次呼籲民眾理性陳抗,切勿妨礙醫療機構病患的收治與療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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