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次長花敬群18日舉行記者會表示,實價登錄自2012年8月1日施行以來,截至目前,已提供203萬多件成交資訊,超過9,700萬人次到網站查詢。而施行5年多來,各界對於實價登錄資訊需求標準不斷提高,因此,內政部修正「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等地政三法,日前已報行政院審查。
花敬群指出,目前買賣案件實價登錄是在移轉登記後30天內辦理,預售屋則由代銷業者在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後30天內,將代銷建案整批申報。為了讓資訊更即時,這次修法改為登記移轉與實價登錄同步,預售屋則提前到簽訂契約書後30天內逐案申報。
花敬群表示,在資訊透明方面,目前實價登錄個案資訊是以30號為區間的區段化門牌提供查詢,這次修法參考其他國家,在保護個人資料前提下,完整顯示成交個案的門牌號碼。他說,修法完成後,過去已申報的200多萬筆實價登錄資料,也將一併揭露。他說:『(原音)我們一開始的做法是用50個門牌號碼的區間門牌,後來再精進到30個門牌的區間門牌來揭露,但是終究大家還是不知道那個實價登錄的案子到底是哪一間房子,其實我們參考了國外的經驗,其實絕大多數的國家在類似實價登錄的制度底下,都是詳細門牌的揭露,所以我們也評估過這樣子的方式,不至於有所謂個人資料保護侵害的問題,所以我們這次修法就很明確的,我們要用詳細門牌全面揭露。』
此外,按照現行規定,起造人或建築業者自行銷售預售屋,不需實價登錄,這次修法也將自售預售屋資訊全面納入。修法也將實價登錄由地政士調整為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藉由相互勾稽,提升資訊的正確性。
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王成機指出,對於當事人屢不改正,刻意利用資訊缺乏炒作哄抬的行為,目前罰鍰為新台幣3萬至15萬,這次修法加重罰鍰額度,若累次處罰3次仍不改正,罰鍰金額將提高為15萬至75萬。
用Podcast訂閱本節目
Rti 中央廣播電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