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指出,在外交部、交通部、駐加拿大代表處及加國紐芬蘭省監理處通力合作下,歷經多年努力推動,終於達成協議。國人持有B類小型車有效駕照,並已取得紐芬蘭省居留證明者,可向該省申請免試換發「第5級」或「第5級第二等」的普通駕照;另外,持我國政府核發的A2類普通重型機車、A3類大型重型機車的有效駕照,並已取得紐芬蘭省居留證明的國人,也可向該省申請免試換發「第6級」或「第6級第二等」的普通駕照。
陳立國表示,我國自2008年開始推動與加拿大各省免試互換駕照,第一個與我國達成協議的是魁北克省;而歷經10年努力,目前加拿大10省全部達陣。截至去年底,台灣與加拿大兩國民眾依據雙邊協議,申請免試換駕照的受惠人數高達4,8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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