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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澳電廠爭議 環署:保育區未公告禁止開發

  • 時間:2018-04-11 13:05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張順祥
深澳電廠爭議 環署:保育區未公告禁止開發
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11日在立法院針對深澳電廠與瑞芳保育區爭議表示,新北市政府公告在水產保育區內的限制行為中,只有季節性禁止採集、捕撈特定水產物種,並沒有禁止開發行為。若認為保育區重要,應在法令上就限制行為先做公告。
(圖:中央社)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副署長詹順貴今天(11日)針對深澳電廠與瑞芳保育區爭議表示,新北市府公告在水產保育區內的限制行為中,並未禁止開發,若認為保育區重要,應在法令上就限制行為先做公告。
新北市政府環保局長劉和然召開記者會表示,新北市府於2014年在深澳灣附近公告畫設「瑞芳保育區」,依內政部相關規定,都不得任意開發;台電開發深澳發電廠應先協調,確認保育區爭議處理完成後,再作環差審議,而不是先通過環差後,再以此逼迫新北市府同意調整保育區。
國民黨團書記長李彥秀今天表示,深澳電廠不只是空污問題,對於水域生態影響也很大,新北市政府表示反對,也有環評委員提出質疑,但環保署對新北市的意見視而不見,環評會議主席、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還說新北市沒有提出意見。她說,民進黨在深澳電廠就是先射箭再畫靶,打定主意非通過不可,所有的會議都只是過場。
國民黨籍立委陳宜民表示,他下週是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的輪值召委,將會在16日邀請環保署、台電針對此案進行報告,說清楚,講明白,是否未來相關的電廠、天然氣接收站,都可以肆意在保育區開發。
詹順貴上午在立法院受訪表示,根據新北市政府公告在水產保育區內的限制行為中,只有季節性禁止採集、捕撈特定水產物種,並沒有禁止開發行為。新北市政府在批判前,應該回去把自己公告的水產保育區限制行為先看清楚,再來反映。
詹順貴說,在環評大會上,新北市府也有到場表示意見,但都是從空污的角度反對深澳電廠,可能有局部提到該處生態豐富問題,但並未針對該處是水產保育區。若新北市政府認為保育區很重要,應在法令上就限制行為先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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